北京市华侨服务中心会议室开放使用承诺书

本单位(社会组织)因开展工作需要,申请使用北京市华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会议室,在使用过程中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规范,不得开展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宗教迷信、有损侨联声誉、影响公众利益以及可能损坏会议室设备设施的活动。

2.未经允许不得举办商业宣传和盈利活动。

3.严格按照会议室使用申请审批程序,申请时填写相关需求,提供会议活动议程,经中心确认后方可使用会议室。

4.依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我方对会议活动期间出现的非中心原因造成的各类安全问题及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生意外事件,我方自行承担本次活动的一切安全、经济等法律责任。

5.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不动用明火,不携带危险品及管制器械。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设备设施、接拉电源电线、外接设备设施。如需特殊操作,主动向中心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并在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使用。

6.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参加会议活动的所有人员在指定区域开展活动、设备设施在指定区域摆放,不影响中心的正常工作。

7.爱护设备设施,保持整洁卫生,不在会议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吸烟喝酒、随地吐痰、乱涂乱画、乱丢垃圾等。在使用会议室后,立即清理好物品,确保会议室保持可使用状态。

8.如因重大活动等不可抗拒因素或中心工作安排影响我方会议室使用,我方无条件退让场地或更改活动安排。

我方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承担因违反相关承诺导致的全部责任。